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公用工程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公用工程项目地块
地块调查面积:4160.40平方米
地块地址:东莞市洪梅镇海心沙岛,中心坐标位置(东经113°35'28.02",北纬23°0'26.73")
土地使用权人:东莞市新东清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地块原用地性质:农用地
地块规划用地性质: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9)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公用工程项目地块一直为农田、空地,现用地规划性质变更为U9(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东莞市新东清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拟于该地块建设应急管理办公楼。,根据《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环[2018]310号),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2015年前调查地块作为农田用地,主要种植农作;2015年10月由于麻涌垃圾处理厂建设,地块西北角约742m2被推平,无回填土填入;2015年12月地块转变为空地;2016年地块南侧开发为道路,主要用于车辆运输通行;并2016年12月地块西北角建设临时板房,主要用于住宿和办公;2018年3月地块北侧建设临时板房,并于2019年5月拆除,现为空地。根据场地相关资料分析、现场勘踏及人员访谈等,该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进行生产活动,无重点潜在污染区域。
三、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
土壤采样时间为2019年06月17日,共布设了4个土壤监测点(包括1个土壤监测对照点),调查深度为0~9.5m,共采集土壤样品15个(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品);检测项目包括重金属和无机物(8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多氯联苯(总量)、1,2-二溴乙烷、2,4-二硝基甲苯和2,4-二硝基苯酚。
地下水现场采样时间为2019年07月09日和2019年07月27日,地块内呈三角形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其中地下水流向上游1口监测井,下游2口监测井,地下水监测井深度为7.0~9.5米,共采集地下水样品3份(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品),检测项目包括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19项)、微生物指标(2项)和毒理学指标(26项)。
根据检测分析结果:
本次调查检测的所有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和有机物等含量均低于本项目相应的土壤环境风险筛选值,本场地土壤中重金属和有机物等污染物含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因此无需启动土壤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根据地下水环境调查结果,在本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的情况下,通过风险分析,地下水污染物含量超出筛选值的项目对人体健康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无需启动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四、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总结论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公用工程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故该地块作为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9)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