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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3街坊图则03-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2021.07.05

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3街坊图则03-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3街坊图则03-02地块位于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龙平南路旁(中心地理位置:东经114°11'39.80"、北纬22°43'9.97"),占地面积约23208.99平方米,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和林地,现用地性质变更为小学用地(R62),东莞市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拟于该地块开发建设小学,目前需办理协议出让土地供应业务,根据《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环[2018]310号),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受东莞市凤岗镇教育管理中心委托,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承担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国家等地块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中健检测于2020年7月~2020年11月期间对目标地块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了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本次调查检测单位为广东中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钻孔单位为东莞市华真环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根据历年卫星地图和人员访谈了解,调查地块面积23208.99平方米,历史至今均权属于官井头村集体用地,目前地块尚处于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办理土地征收为国有用地业务阶段,土地权属人还未发生变更。地块的西北角区域(约1055平方米)在2004年前为山地、空地,2004年由东莞凤岗毅力电子有限公司扩建为仓库区域,主要用于存放电子元件,如集成电路、电容、CD机芯等;北侧中部区域(约325平方米)在2006年前为山地、空地,2006年由东莞凤岗毅力电子有限公司扩建为仓库区域(其中约100平方米为1层钢架结构仓库,其余225平方米为仓库前水泥硬化区域),仓库内主要用于存放天拿水,天拿水用于生产设备的擦拭清洁,不涉及生产使用,2007年毅力电子厂停止生产,并于2008年完成搬迁,形成空置仓库,天拿水仓库建筑于2010年拆除,原材料仓库建筑于2011年拆除,其余区域(约21828.99平方米)历史至今一直为山地,不涉及工业企业的开发利用,但东侧区域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涉及建筑垃圾、建筑废渣等。为了不遗漏调查区域,将整个调查地块区域均作为重点关注区域进行布点采样分析,关注污染物包括石油烃、苯、二甲苯、重金属等。

调查地块周边北面区域涉及的历史企业为东莞凤岗毅力电子有限公司,存在注塑工艺及有机废气的排放等,其营运过程中可能对调查地块产生VOCs、SVOCs、石油烃迁移污染。

本次调查土壤筛选值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土壤砷风险筛选值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附录A中的土壤环境背景值(60mg/kg)执行,土壤锌参照《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筛选值选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其中石油类、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筛选值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附录A中的相关标准执行。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了18个土壤监测点(包含1个土壤监测对照点),调查深度为0~10.00m,调查组于2020年08月14日~08月15日、08月17日进行S1~S6、DZ01点位土壤样品采集,并于2020年11月11日~11月13日、11月15日补充进行BC1~BC11点位土壤样品采集,共采集土壤样品87个(其中土壤检测对照点位样品1个,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品);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1项)、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类(3项)、锌、丙酮。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土壤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本次调查于地块外采集了1个土壤对照样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外对照点pH值为6.76,偏中性土壤;砷、镉、铜、铅、汞、镍均有检出,六价铬均未检出,其检出浓度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的检出结果为0.1mg/kg,石油烃(C10-C40)的检出结果为236mg/kg,其余有机物均未检出,检出结果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于地块内采集了86个土壤样品进行pH值检测,土壤样品pH值范围为3.38~9.21,其中73个土壤样品的pH值小于7,13个土壤样品的pH值大于7,总体来看调查地块以酸性土壤为主;共有86个土壤样品进行了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检测,60个土壤样品进行了锌检测,土壤砷、镉、铜、锌、铅、汞、镍均有检出,六价铬均未检出;共有86个土壤样品进行了有机物检测,共检测了41项有机物,此次检出的有机污染物包括氯甲烷、1,2-二氯乙烷、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共5项,其余有机污染物均未检出;共有70个土壤样品进行了石油烃(C10-C40)的检测,所有样品均有石油烃(C10-C40)检出,检出结果范围为13~505mg/kg;共有4个土壤样品进行了丙酮检测,丙酮均未检出;各检测因子的检出结果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土壤砷未超出(GB36600-2018)附录A中的土壤环境背景值(60mg/kg),土壤锌未超出《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无需对地块土壤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相关工作。

本次调查采样组于2020年08月28日对D1、DJ01监测井采集地下水样品,于2020年11月17日对D1监测井补充“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地下水样品采集,于2020年11月17日对补充建设的BD1和BD2监测井进行地下水样品采集,在地块外采集了1个地下水样品,在地块内采集了3个地下水样品,共采集了4个地下水样品(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品),检测了pH值、浑浊度、铁、锰、铜、锌、铝、钠、汞、砷、硒、镉、六价铬、铅、镍、苯、甲苯、二甲苯(总量)、乙苯、苯乙烯、石油类(总量)、丙酮、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共25项检测指标。根据检测结果分析,地下水环境调查结论如下:

地块外地下水对照井的pH值为4.48,偏酸性水,其余24项监测项目共检出9项,其中锰、铝2项指标出现超筛选值情况;地块内地下水监测井pH值范围为5.37~7.48,整体偏酸性水;其余地下水24项监测项目共检出10项,仅浑浊度、锰共2项出现超筛选值情况,浑浊度在3个点位均出现超筛选值情况,浑浊度最大超筛选值倍数为5.8,锰在2个点位样品中均出现超筛选值情况,锰最大超筛选值倍数为1.6。其余检出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石油类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附录A中相关标准要求。

地下水超标指标中浑浊度属于感官性状指标,不属于工业企业污染地块场地环境调查关注的污染物。因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均已供应自来水,不以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所以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此外,超标污染物锰在地下水中不生成气态污染物,不存在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和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暴露途径。因此地下水污染物锰不存在暴露途径,地下水中的超筛选值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本地块无需开展地下水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鉴于调查地块地下水污染物中锰的检出结果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因此在后期开发过程中如需对地下水进行以饮用水源为用途的开发利用,应对地下水采取治理修复措施,经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等相关标准后方可进行以饮用水源为用途的开发利用。

综上,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结果表明: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3街坊图则03-02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故该地块作为小学用地(R62)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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